各系:
为做好2009-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考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系遵照执行。
一、补考时间
2010年9月18-19日
二、相关要求
1、各系自行统计补考人数及科目,务必于9月15日前将补考费(每人/科20元)、补考科目及人数统计表、补考名单交教务处508室。
2、各系务必按照指定时间派专人到教务处打印样卷并印刷补考试卷。
9日 上午艺术系 下午焊接系
10日 上午交通运输系 下午信息工程系
13日 上午建筑系 下午管理系
14日 教育系
15日 机电工程系
3、补考科目每科考试时间统一为每科60分钟,两科之间休息10分钟。
4、计算机基础课程各系按照层次单独上报名单(包含学号、姓名、专业、班级)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考试,其余上机考试科目及实际操作科目各系自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考并在19日前结束。
5、补考试卷装订及评卷要求与期末考试相同,补考需制作考单学生及监考签字确认。
6、各系务必于9月26日前上交补考试卷(卷皮需填写完整并注明补考字样)、补考成绩单、评卷统计、监考统计,以上各项除补考试卷外均需上交电子版和打印版,打印版需各系主任签字。
7、补考成绩各系需填入期末总成绩单,补考通过统一总成绩栏填写60,未通过的填写卷面成绩,缓考按实际成绩填写。填入补考成绩的期末总成绩单(电子版)于26日前一并上交。
8、参加职业培训分院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统一按照缓考处理,平时成绩按照满分计算,名单见附件。
9、公共课考试时间顺序如下,如相应科目无人补考可以在对应时间安排专业课程补考:
①三年大专:
18日8:00-9:00 两课 9:10-10:10 公共英语(俄语) 10:20-11:20 应用数学
②五年大专、技工、中专:
18日8:00-9:00 语文 9:10-10:10 英语
10:20-11:20 数学 13:00-14:00 德育(政治)
10、各系教务干事不参与监考。
11、请各系于9月15日前将补考时间、考场及监考安排报教务处。
佳木斯职教集团教务处
二0一0年九月五日
附件:
1、参加职业培训分院社会实践活动缓考名单。
2、补考科目及人数统计表
3、监考统计表
4、评卷统计表
5、补考单科成绩单
6、补考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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