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行考评员、实习指导教师操作技能考核的通知
发布日期:[08-06-11 09:02:46] 点击次数:[]

各分院、实训基地:

为了更好的促进“名校工程”建设,打造名师、名生,提高技能鉴定考评员和实训指导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操作能力,经研究决定,对技能鉴定考评员和实训指导教师进行操作技能专项考核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的目的

按照“名校工程”对师资队伍的要求,着力培养具有专业理论和技能操作水平的“双师型”教师队伍,注重技能应用型指导教师和技能评价考核人员的专业素质,努力打造一支适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员、教师队伍。

二、考核内容及方法

1 、相关的理论知识(笔试);

2 、典型工件加工及工艺技术(上机操作,图纸另发)。

三、考核工种

1 、机械加工(车工);

2 、焊工。

四、考核时间

理论考核: 2008620日下午 1.30

操作考核: 2008710日— 715

五、具体要求

1 、这次考核是对考评员、实训指导教师技术水平和技能要求的一次检验,考核结果将作为其任用的部分依据。

2 、各分院、实训基地上述工种的考评员、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参加,各专业课教师可由各分院推荐参加,由分院教务科和基地填写报名考核审批表,于 65日前报实训鉴定处。

3 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 620日前为理论复习时间。 620日至 710日为操作训练时间。第一实训基地和实训鉴定处将提供相应的设备和材料。

3 、考核工作由实训鉴定处主办,设备项目处、应用分院、督导室协办。考核领导小组如下:

  长:周佳

副组长:刘海东、王洪章

  员:张瑞成、马述波、黄国彬、周祥林、冯晓江、杨谨瑜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佳木斯技师学院

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